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餐具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东胜区那日松路刘洋包子铺)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9-2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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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市监执字〔2024〕63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检的1个餐饮具抽检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那日松路刘洋包子铺使用餐饮具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碗,消毒日期:2024年08月17日;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东胜区那日松路刘洋包子铺”使用的碗,消毒日期:2024年08月17日,东胜区那日松路刘洋包子铺得知其使用的被检批次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立即停止使用,制定消毒计划,对所有餐饮具进行加强消毒。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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