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内蒙古香蒙溢食品有限公司)
东市监执字[2024]61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检的1个食品区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内蒙古香蒙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农村粉条,生产日期:2024年5月8日,样品数量:8袋;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验机构: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香蒙溢食品有限公司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农村粉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香蒙溢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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