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63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司法局 | 文 号 | 东司发〔2021〕4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7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63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司法局 |
文 号 | 东司发〔2021〕4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7 |
公文时效 |
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鄂司发〔2021〕 51号)文件要求,已获得全国或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要按照全国、自治区级创建标准逐一对照,形成自查报告,并根据创建标准整理档案及相关印证材料,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档案资料于8月20日前报送至东胜区司法局301室。
东胜区司法局将会同区民政局组成工作组,对获得全国或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高慧 刘雅静
联系电话:8329513
附件1:“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附件3:东胜区获得全国、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因格式问题,如需查看附件1、2内容,请联系8329513)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3
东胜区获得全国、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东胜区罕台镇罕台村
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东胜区纺织街道曙光社区 东胜区兴胜街道新园社区